返回第1章 斥候(1 / 2)穿越,我能在古代和现代自由来回首页

大绥元宁二十五年,冬,12月9日,北方异族羧戎入侵,绥皇遣大将封翎前往迎战,双方在犬丘之野大战一场,互有死伤。

羧戎暂时退却,大将封翎也收缩军队,退回犬丘城内,但在城外各个坞堡布下诸多先锋和斥候,一旦羧戎有异动,立即点燃烽火台。

……

刘长宁从睡梦中惊醒,使劲将身子缩成一团,抵在坞堡墙后的藏兵坳中。

外面寒风凛冽,冰冷刺骨。

刚刚他又做梦了,每次做的都是相同的一个梦,一次比一次清晰,可梦依旧是梦,他再也不可能回去了。

本来穿越这种事还是很令人振奋的,毕竟看了那么多小说,谁不想来一次穿越啊?但穿越到边境的一个小兵身上,怎一个惨字形容?

眼下异族入侵,身为最前线的小兵,生死只在旦夕之间。

每个藏兵坳中仅能容下两人,刘长宁身处的藏兵坳却只有他一个,因为他的“室友”,那个倒霉的家伙早在前天的大战中已经身首异处了,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被一个异族兵卒砍了脑袋。

幸亏他跑得快,加上有那么一点点的运气,否则估计也成为了一具无头尸。

这就是战争,残酷而血腥,身为血肉之躯随时会变成敌人的功勋,要不是当逃兵会被抓回来斩首示众,刘长宁早就逃了。

“刘四!刘四!”

一个声音从藏兵坳外传来,是伍长苟锲的声音。

“诺!”刘长宁差点没反应过来,对方叫的是他,因为他在一伍之中年龄最幼,今年才满十六岁,伍长苟锲不排名,所以他成了刘四,上面还有张大、周二、和林三。

周二是他“室友”,就是那个被人割了脑袋去的倒霉蛋。

“都伯大人的斥候队出缺,每一伍必须推荐一人,刘四,你运气不错,快去都伯大人那里报到。”伍长苟锲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,左脸上有道长长的刀疤,看起来颇为狰狞可怖。

“斥候队……报到?”刘长宁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,谁不知道斥候干的是最危险的工作?因为要侦察敌情,经常被派到最前线去,一旦遭遇敌军或是敌军斥候,基本就是九死一生。

而且斥候的工作不止如此,还要观测地形地貌,哪里有可饮用水源,哪里适合埋伏等等,还要身手敏捷,善于隐藏,经验丰富……他就想问一下,自己有哪一点值得推荐的?

“一刻钟不到,按逃兵论处!”苟锲冷冷地扔下这句话就走了。

“诺。”要不是干不过对方,刘长宁绝对不介意找他单挑,他一个入伍不到一个月的小兵,有资格去做斥候吗?无非是欺他最年幼,所以把最危险的工作派给他。但不答应不行,按逃兵论处,那就是直接斩首啊。

此时天已经大亮了,刘长宁从藏兵坳中走出来,外面风雪交加,他冷得打了个寒颤,却不得不裹紧了罩在最外面脏臭的不知名动物皮毛,朝着坞堡大门而去。

整个坞堡1000兵卒,归都尉统领。

都尉以下有两个都伯,一人统500兵卒,每个都伯下又有五个佰长,佰长统兵100,佰长下是什长,然后是伍长。

刘长宁作为一个新兵蛋子,是最底层的兵卒,哪怕伍长只是一个小兵头头,他也无力反抗。

冒着风雪走到坞堡门口,只见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,约二三十个的样子,其中有一半以上骑着战马,剩下则是和刘长宁一样的步兵兵卒,但每个人腰间却挂着一张弓,这是斥候的标配。

在这些斥候前面,则是一个骑着一头雄壮黑马的将领,他身穿银甲,外罩黑色皮裘,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骑士护卫。

刘长宁早得了吩咐,走上前对那个将领高声通报道:“第7佰队5什3伍刘长宁报到!”

“归队。”银甲皮裘的将领冷冷看他一眼,声音却是清脆而充满了威仪。

居然是个女都伯。

刘长宁不敢细看对方的样子,听到声音后才确定是个女将,不过他并不感到意外,就连大将封翎都是女将军,其麾下有女都伯又有什么奇怪的?

不一会,又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,总数差不多五十人的样子。

一个小兵头头上前汇报人数已齐,银甲皮裘的女都伯点了点头,然后扔下一句话:“开拔!”

只见坞堡厚重的木门缓缓打开,女都伯身先士卒,第一个骑马而出,其它人不敢怠慢,纷纷追了出去。

刘长宁跟在队伍最后头,心中苦笑不已,看来这次真的是凶多吉少了。

突然之间被调来斥候队,突然之间跟着出坞堡,明显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,可他对此一无所知。

更可怕的是,他没有骑马,靠的是“11”路公交车。

一旦遭遇敌军,在外面这无险可守的空旷之地,连逃跑都是奢望,不像跟在女都伯后面的那些骑兵,他们想逃就容易得多了。

刘长宁甚至不无恶意地揣测,自己这些步卒被“推荐”而来,也许就是为了给这些骑兵逃跑时当炮灰用的,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斥候,不能轻易损失,而自己这些小兵卒,死就死了,了不起再征召就是。

难怪女都伯见他来报到,也没有因为他的年纪而表现出不满,大概在她眼里,反正都是死人,死一个小兵卒损失还是最小的。

跟着女都伯跑出七八里开外,前方隐隐约约出现了一座大山,因为风雪实在太大,几乎难以看清前方的事物。

“虿奴,黑森,月熊,痴虎子,你们各率一队,我们分头行事,如遇羧戎斥候,不可恋战。”女都伯吩咐道。

“诺!”被点名的是四个骑兵头子,齐声应诺。